1.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 0730~1630。
2.凡進入普通閱覽室,不得以書籍或其他物品代替他人預佔座位,離席亦不得超過一小時。
3.開架圖書閱覽室、參考室及期刊室,除筆記 本等文具用品外,不得攜帶任何物品入內 。
4.在本館各室內請遵守圖書館禮儀,不得嬉鬧、不得飲食或其他不符規範行為。
5.館內圖書、報刊、設備,請珍惜維護,圖書資料需辦妥外借手續才能攜出館外。
6.凡閱畢書報雜誌,應放回原處。離開座位時請將座椅輕聲歸位。讀者如違反本館規定不聽館員規勸者,得立即請其離館,並取消閱覽權利。
7.本規則經圖書館研究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