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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資訊

公告主旨 高雄市立仁武高級中學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須具身心障礙證明)第1次甄選公告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人才招募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993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等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職缺:

(一)職稱:約僱人員(限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工作地點:高雄市立仁武高級中學(高雄市仁武區仁林路20號)。

 

四、報名資格條件:

(一)限持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且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3 個月以上或 1 年以上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思想純正,身心健康、無傳-染疾病或特殊病症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五年內未受行政處分,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須配合學校職務歷練輪動調整。

(五)具電腦操作知能及網路應用能力,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

(六)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未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五、工作項目:

(一)處理國高中註冊組各項業務。

(二)配合職務輪調歷練。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期限:自本校上網公告起至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七、僱用期間:俟高雄市政府核准僱用名冊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 1 日止(如僱用原因消滅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僱用待遇: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 250 薪點,折合新台幣 34,775 元(薪點折合率 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九、報名方式: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下列程序(一)及(二),未完成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一)僅受理郵寄或親送報名,自即日起至 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送達本校人事室(親送者勿送交警衛室或其他地點) 或 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仁武高中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逾時寄件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文件: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頁下載填寫,網址: ( https://www.rwm.kh.edu.tw – 校園活動 – 公佈欄),檢具下列全部文件,證件正本於面試當日繳交、查驗後當場發還,影本請均以A4紙張影印,影本上註明「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依下列順序以依序夾妥或裝訂:

1.本校甄選報名表(貼上最近3 個月內半身脫帽照片)

2.簡歷表

3.切結書(本人親自簽名)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印於同一頁面)

5.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請印於同一頁面)

6.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7.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可免附)。

8.其他(無則免附):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資訊相關證照等。

9.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十、資格審查:

未完成上開表件資料,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甄選方式及程序:

(一)甄選方式:面試(口試)。

(二)由本校就擬任職務熟悉度、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服務態度、表達能力及工作熱忱、個人抱負、儀容舉止、禮節及其他(人格特質)等進行面談,每人約8至10分鐘(視報名人數調整),以報名順序依序面試,不另行抽籤,並視報到人數調整甄選時間。

 

十二、甄選時間、地點:

(一)報名截止後,本校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經審查符合資格報名人員擇優參加甄選,於 114年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時00分前張貼公佈於本校網站,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 ( https://www.rwm.kh.edu.tw – 校園活動 – 公佈欄),不再另行通知。

(二)甄試報到時間: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中午12時00分~12時30分 至本校行政大樓人事室報到,報到時請出示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之證件(如駕照、健保卡等)以供查驗,逾時視同缺考。

(三)甄試時間: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中午12時30分起

(四)甄試地點:高雄市立仁武高級中學行政大樓2F第二會議室(高雄市仁武區仁林路20號);電話:07-3721640分機511)。

(五)甄試日期及時間,如配合學校教學行政作業需求有所異動,屆時於本校網站公告刊載(校園活動-公佈欄),公告期間請應考生自行留意網站公告最新訊息。

 

十三、錄取方式及通知:

  • 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惟甄選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 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相關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另行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正式錄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 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十四、其他:

(一)應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

(二)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

(三)所繳證件如有偽造、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四)若所附資件與目前個人基本資料(如: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不符者,應檢附變更後之銓審函或戶籍謄本(記事欄位不可空白)。

(五)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另擇日辦理甄選,並於本校網站公告,請各應試人自行上網查閱。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7-3721640分機511人事室陳組員(甄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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