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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仁武高中高中部115學年第1學期學雜費新申請減免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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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5 月 04 日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點閱次數 | 14 |
| 公告內容 | 仁武高中高中部115學年第1學期學雜費新申請減免通知 一、 申請期限: 自115年05月01日起至115年06月08日截止。 二、 申請條件: 包含【原住民籍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及【中低收入戶子女】等。以上皆為擇優減免。 三、申請步驟: 至註冊組領取申請單填寫,請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 四、繳交文件: (一) 申請表(切結書請簽名) (二) 檢附資料(請參照附件) 請於申請期限內將繳交文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五、注意事項: (一)可使用電子戶籍謄本(以自然人憑證申辦電子戶籍謄本,民眾不須出門即可上網申辦。網址:http://www.ris.gov.tw/(內政部戶政司))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申請就學費用減免,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二百二十萬元。 計算成員為:學生本人、父母;已婚之學生,加計其配偶。(計算成員具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或托兒所教職員、軍人身分者,應檢附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最近一年薪資所得證明,以供查驗。) 家庭年所得之查驗,由學校將申請名單上傳至財稅中心查核,學生不須再提供所得清單。查核結果若有不合格名單,則另通知。 (三)各類減免,同一學期以一次為限;重讀、延修或新轉入學生,已減免學雜費之學期不予重覆減免。 (四)特殊境遇子女請繳交115年的證明文件,務必先繳申請表,再補繳證明文件。 (五)減免辦法若有更正,依最新規定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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