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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需設籍嘉義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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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8 月 19 日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公告類別 | 活動資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22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15年8月12日府教學特字第1150221257號函辦理。 二、申請日期: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送教務處註冊組初審。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該縣6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該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四、申請程序: (一)由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件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二)經就讀學校初審後,將申請清冊併同申請書及相關證件等紙本寄至該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五、配合事項: (一)應繳交之文件請依規定格式逐項填寫,倘有遺漏、逾期申請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另所送文件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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