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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資訊

公告主旨 推薦本市第九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生代表
發佈日期 2026 年 9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生輔組
公告類別 活動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9
公告內容
  1. 推薦期間:115年9月21日(星期一)至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止。
  2. 推薦資格:被推薦之學生代表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且不得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義之性別歧視行為,或針對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或性霸凌,並應同時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1. 為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籍達一年以上之學生。
    2. 具有或曾任學生會、其他學生自治組織、班級或社團之幹部身分。
  3. 推薦方式:
    1. 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得於公開推薦期間內,推選1名該校學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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