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旨在透過補助學校薪傳教師減授課經費,建立初任教師具支持性的教學環境,導引初任教師積極投入教育志業。
三、旨揭計畫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114年9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
(二)薪傳教師資格:
1、以教學年資五年以上之專任教師,班級經營及教學表現優良,且具服務熱忱者為原則。
2、具有教學輔導教師、進階專業回饋人員資格者或國教輔導團團員身分者為優先。
3、校內無適合人選者,得遴派教學年資三年以上之教師,或跨校邀請。
(三)輔導對象:
1、優先順位:初任教學第一年之正式教師。2、第二順位:初任教學第二年之正式教師。
3、第三順位:初任教學第三年之正式教師。
(四)申請方式:
1、請有意申辦學校於114年9月12日(星期五)前填寫薪傳教師減授課實施計畫申請表(如附件1),並核章上傳,逾期不受理。
2、請學校承辦人上網填報申請資料,網址如下:
(1)表單一(網址:https://forms.gle/oCFHNEdu9QwGSNdc7),完成學校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核章後申請表PDF檔至指定欄位。
(2)表單二(網址:https://forms.gle/8sGVGCJWSuiX38mNA),薪傳教師與初任教師配對資料,每位薪傳教師填寫1份表單。
3、結果公告:預計114年10月上旬公告審查結果。
(五)權利:每位薪傳教師無論輔導幾位初任正式教師,至多申請42節減授課鐘點費,實際減授節數依核定節數辦理。因教學需要而無法減授節數,得改發鐘點費。
(六)工作職責與義務:
1、提供初任正式教師有關教學知能、生活適應及其他教學事務等諮詢與協助。
2、帶領初任正式教師進行協同教學、建立教學歷程檔案、營造學習社群文化、各項專業成長等。
3、應與初任正式教師進行該授課單元備觀議課完整歷程,每學年上、下學期各2次(4次共備、4次觀課、4次議課)。
4、請於輔導後填寫輔導紀錄表(如附件2),並於115年7月3日(星期五)前繳交輔導紀錄表予本中心(需繳交之次數為核定節數一半以上)。可採下列方式擇一繳交:(1)掃描為PDF檔(檔案名稱:114○○學校-薪傳教師減授課實施計畫輔導紀錄表)寄至khedu710@go.edu.tw。
(2)採紙本方式繳交則請以公文交換(獅甲國小4-6)或郵寄(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45號)送達本市教專中心。
5、請務必參加本中心辦理之薪傳教師培力研習及教學支持諮詢輔導。
(七)獎勵:薪傳教師恪盡諮詢輔導職責有優良事蹟且輔導紀錄完整者,每學年度結束後敘嘉獎乙次。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案承辦人李佳璇小姐07-5376832,073311466轉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