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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114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發佈日期 2025 年 9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校外活動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7
公告內容

旨揭獎學金核發條件:
(一)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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