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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2第2次段考日程表

一、考試日程表如附件

二、補考規定:

  • 國高中公、喪假者需於【5月2日】前完成請假手續後,請導師至教務處辦理補考登記後方准補考,逾期不受理
  • 考試當天因病請假,由導師向教務處登記補考,方准補考。
  • 補考日期:補考只有一次,高國中都在5月9日(週五)上午第一節於教務處開始。8:30未到教務處報到視同放棄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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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2025-04-24
公告單位: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