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武高中高中部114學年第1學期學雜費新申請減免通知
一、 申請期限:
自114年05月01日起至114年06月09日截止。
二、 申請條件:高一升高二、高二升高三
包含【原住民籍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及【中低收入戶子女】等。以上皆為擇優減免。
三、申請步驟:
至註冊組領取申請單填寫,請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
四、繳交文件:
(一) 申請表(切結書請簽名)
(二) 檢附資料(請參照背面)
請於申請期限內將繳交文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五、注意事項:
(一)可使用電子戶籍謄本(以自然人憑證申辦電子戶籍謄本,民眾不須出門即可上網申辦。網址:http://www.ris.gov.tw/(內政部戶政司))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申請就學費用減免,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二百二十萬元。
計算成員為:學生本人、父母;已婚之學生,加計其配偶。(計算成員具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或托兒所教職員、軍人身分者,應檢附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最近一年薪資所得證明,以供查驗。)
家庭年所得之查驗,由學校將申請名單上傳至財稅中心查核,學生不須再提供所得清單。查核結果若有不合格名單,則另通知。
(三)各類減免,同一學期以一次為限;重讀、延修或新轉入學生,已減免學雜費之學期不予重覆減免。
(四)特殊境遇子女請繳交114年的證明文件,務必先繳申請表,再補繳證明文件。
(五)減免辦法若有更正,依最新規定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