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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以下簡稱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以下簡稱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事宜,請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

(一)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至每年10月10日。
(二)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每年3月10日。
(三)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申請辦法及表單請參閱該會網址:https://www.tf4d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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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2024-05-02
公告單位: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