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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欄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發佈日期 2025 年 9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校外活動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27
公告內容

請有符合資格者於9/10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

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須符合以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每人每學期新臺幣5,000元。
2、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3、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每人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二)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另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
1、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10,000元,第2名新臺幣8,000元,第3名新臺幣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新臺幣3,000元。

(三)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另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
1、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競賽成隊人數二至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競賽成隊人數十一至二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2,500元;競賽成隊人數二十一至三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2,000元;競賽成隊人數三十一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新臺幣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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