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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資訊

公告主旨 高雄市政府115年員工協助方案宣導
發佈日期 2026 年 9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27
公告內容

為發現並協助本府公務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本府策定整體計畫,透過辦理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關照員培訓等相關研習課程,協助各機關學校導入員工協助方案機制 。

 

一、本府115年員工心理諮商服務委託之心理諮商機構相關資訊

  1. 委託機構、地址:
    (1)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2)好加在心理諮商所: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15號3樓。
     
  2. 預約方式:
    (1)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a.電話:07-7513171轉2227、2228
         b.線上表單預約:https://reurl.cc/4686WX高雄市政府人事處-員工協助方案_0
  3. (2)好加在心理諮商所:
         a.​電話:0975-733510、0965-833510
         b.線上表單預約:https://reurl.cc/qKX42g 
         c.官方Line:@haojazai  
         d.電子郵件:haojazai@gmail.com
         ※備註:以官方Line、電子郵件方式預約者,請寫姓名、電話、服務機關、職稱、年齡、性別、主要問題簡述、方便電話初談的時間。

二、提供之諮商類型

  1. 個人諮商服務:服務範圍包含身心健康、工作與管理、家庭與情感等相關議題。
  2. 攜眷諮商服務:於個人諮商服務範圍內,如經心理專業之諮商服務人員評估有必要本府員工與其眷屬(眷屬最多2人)共同參加諮商,以個人諮商時數2小時計,並列入員工個人年度免費心理諮商時數。
  3. 團體諮商服務:以組織變革管理、創傷壓力事件、績效改善、組織氣候分析、重建團隊士氣、焦點團體訪談等議題為主。

三、申請服務條件(免費時數)

  1. 本府現職員工每年每人得申請個人諮商服務6小時。
  2. 本府各機關學校每年得申請團體諮商服務6小時。​

四、服務對象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員工(教育人員請優先依本府教育局年度教師及教保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計畫辦理),並請諮商時出示識別證以利核對。

五、申請諮商服務之時間與場所

  1. 諮商時間:
    (1)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週一至週五09:00~12:00、14:00~19:30。
    (2)好加在心理諮商所:週一至週六10:00~21:00。
     
  2. 諮商場所:原則係以委託機構地址為主,另得視員工需求以通訊諮商方式進行。

六、保密與其他事項

  1. 同仁於申請諮商服務後,至諮商時數用罄前,得隨時自行終止諮商服務。
  2. 本諮商服務(包含個人諮商、攜眷諮商及團體諮商)均依諮商專業倫理守則及《心理師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對申請者之個人資料及諮商相關紀錄負有保密義務。
  3. 有關各項諮商資料與紀錄之保管與保密,申請人得請求提供本人之個人諮商紀錄,受理單位不得拒絕。
  4. 為確保資源妥適運用,受託機構於接獲申請時,將向本處確認申請人身分;本處僅確認是否為本府現職員工,不作其他用途,且員工所屬服務機關不會知悉其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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