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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高雄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作業期程表,有意願參加介聘者請自行留意期程。

檢送高雄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作業期程表,有意願參加介聘者請自行留意期程。

相關函說明如下:

113學年度教師介聘(含超額介聘等)之各類表件,請至高雄市教育局網站( https://www.kh.edu.tw/forms/getDirectory/952 )/各式表單/國中教育科/國中人事業務/教師介聘/市內教師介聘/113年介聘相關表件項下下載

 

各類介聘積分表、委託書、切結書等文件,請參加介聘教師依介聘需求自行下載填列後,依作業期程併同審查證明文件攜至介聘作業地點進行積分審查,俾教育局辦理後續介聘相關事宜。

 

教師如有市內或超額介聘需求,有關積分審查部分,請自行參酌「4-8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含超額教師介聘)積分審查補充說明(4月27日及5月3日)」。

 

另欲申請全國介聘教師,請至本局網站/各式表單/國中教育科/國中人事業務/教師介聘/全國教師介聘/113全國介聘相關表件項下下載,依期程表辦理相關事宜(含線上志願選填、積分審查等)。

 

有申請參加超額介聘教師本校依函予公假登記(113年4月27日),並於不影響課務情形下於法定期限內擇日補休,其他各類教師介聘請參與介聘作業教師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超額教師介聘後,如尚有可聘任正式教師之缺額,始辦理取得語言能力認證之教師優先介聘至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行政區學校、原住民教師介聘至原住民地區學校、取得語言能力認證之教師優先介聘至原住民族地區學校或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學校、身心障礙教師介聘至身心障礙人員進用未足額學校,及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

市內介聘採兩階段方式辦理,請教師依需求提出申請:
(一)第一階段:本市公立國中學校教師電腦媒合作業。
(二)第二階段:本市公立國中學校教師與位於本市之隸屬於中央部會權管學校教師互調作業。
(三)欲申請市內介聘第二階段之教師,請填妥「5-2高雄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他校服務積分表」及「11-高雄市113學年度本市公立國中教師與位於本市之隸屬於中央部會權管學校教師互調申請表」,於113年5月3日辦理積分審查。


教師須實際服務滿6學期(育嬰留停及兵役年資至多採計2學期)以上,始得參加市內介聘及全國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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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2024-03-29
公告單位:人事室